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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2019-06-26 | 编辑:中机教育网 | 来源:中国工业新闻网 | 浏览量:

  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的重大创新,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要求,对于减轻企业负担、创优营商环境,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安徽省委、省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有力举措,连续三年纳入省政府重点工作。从2017年起即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省市场监管局作为牵头单位,开发建设了全省统一的双随机监管平台,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方案,经过两年多的实施,目前,省、市、县三级监管执法部门已初步建成随机抽查“一单两库”,其中省级层面涵盖182类434项抽查事项,将全省140万户企业纳入监管对象名录库,将8.4万名执法人员纳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各地、各部门共开展“双随机”抽查6848批次,其中部门联合检查808批次,累计抽查企业15.8万户,检查结果全部向社会公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基本形成,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有效性明显提高。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6月4日正式印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的出台,充分体现了省政府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 
  
《实施意见》主要分2个部分 
  第一个部分是主要任务。明确了工作目标,到2019年底,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到2020年底,实现全省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在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力争三到五年时间内,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部署了工作任务,主要有六项,一是健全完善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二是统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项制度。包括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规范等三项任务。三是规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流程。从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科学确定抽查检查方式、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等四个方面规范抽查流程。四是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包括明确部门随机联查的实施范围、建立部门随机联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强化部门执法协同等三个方面内容。五是做好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工作。六是发挥信用监管核心作用。 
  第二个部分是保障措施。提出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加强宣传培训等措施。 
  
实施意见具有突出的特色亮点
  (一)突出目标导向与有序推进相结合。按照《意见》总体要求中提出的“三步走”工作目标,《实施意见》结合安徽省实际,在主要任务中细化了时间表、路线图,确保2019年底前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2020年底前实现政府相关部门实现在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2022年底前基本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二)突出“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实施意见》明确了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的实现路径和方式,《实施意见》结合本省实际进行了细化,提出以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农业5个领域为重点,由牵头部门分别统筹推进本领域部门联合检查工作。同时,提出发挥信用监管核心作用,构建从信息归集共享到信用分类监管再到失信联合惩戒的监管闭环,将“征信、评信、用信”融为一体,为拓展大数据应用,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分析,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明确了路径。 
  (三)突出贯彻中央要求与联系实际相结合。《实施意见》提出由省级监管执法部门制定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由省级监管执法部门统筹制定本系统检查对象名录库,由省级监管执法部门和市、县政府根据机构调整情况及综合执法改革,统筹建立本系统、本辖区执法人员名录库。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范围,在《实施意见》明确的16个部门基础上,总结本省实践经验,增加15个具有监管职能的部门,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全覆盖。 
  (四)突出公正公开与权责对等相结合。一方面,秉持公示即监管的理念,《实施意见》规定抽查事项、抽查计划、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全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向社会公示。另一方面,明确“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科学构建市场监管履职责任体系,既严格依法问责追责,又有效保护基层执法人员履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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